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度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9-08 发布者: 浏览次数:

各系部:

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,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,全面提高教学质量,对在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表彰,根据《武汉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奖励评选管理办法》(武科大教〔2017〕65号)文件,学校开展2020-2021学年度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评选范围

1、注重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工作量饱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教师(含实验教师)。

2、各学院(部)、中心按当年教师人数的10%设置申报名额,其中一等奖1%,二等奖3%,三等奖6%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、加强教学研究,在教育思想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一定成效,积极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、教学方法辅助教学。当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学研究与改革论文1篇及以上(不含增刊和论文集),或主编(副主编)出版教材1部及以上。

2、教师教学质量高,教学效果好。学生评教成绩在学校或学院平均分以上,或同行、教学督导对其教学质量评价优良;实验教师应有自主设计实验项目或自制实验教学设备。

3、实验、实习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实践教学认真负责,精心指导,严格要求,注重学生实践能力、科研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,成绩显著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、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,由本人申请,所在系(教研室)推荐,填写《武汉科技大学教学优秀奖申请表》。申请者应向学院提供相关支撑材料。

2、学院(部)、中心按照评选管理办法和分配名额(见附件1)进行初评,并在本单位公示,如无异议,将推荐的一、二、三等奖人选名单、申报表和有关材料一并提交教务处。

3、教务处将材料汇总,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,确定获奖名单和获奖等级。经公示无异议,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并发文。

4、获奖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,相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,作为职务晋升与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。
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

申请者填写《武汉科技大学教学优秀奖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申报时提供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,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(复印件)报学院(部)、中心。各学院(部)、中心确定获奖名单和获奖等级后,填写《2020-2021学年度教学优秀奖推荐汇总表》(见附件3),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,同时提供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,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集中报送教务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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